賴佩霞律師

  • 首頁
  • 關於我
  • 法律文章
    • 繼承
    • 遺囑
    • 繳稅相關
    • 婚姻
    • 親權
    • 生活
  • 聯絡律師
加Line好友,預約諮詢預約諮詢
賴佩霞律師
賴佩霞律師
星期三, 14 8 月 2019 / Published in 繼承, 遺囑

說好的房子呢?-你該知道的代筆遺囑法定要件

分享此文:
  • 36
    Shares

桃園市康姓男子多年前認識駱姓老生先,覺得駱孤單一人,5年前他借了70萬元買了一間小套房安置,2人以義父子相稱。老先生生前也預立遺囑,表示所有財產由康男繼承。未料,老先生過世後,康男執行該份遺囑時,卻遭法院判定該份遺囑無效,無法繼承。

 

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看,實務上偶爾也會出現使用的代筆遺囑

 

代筆遺囑的法定要件

還記得我們在之前的文章曾經提到,關於遺囑,依照目前現行法規定,是法定要式行為。簡單來說,就是作成方式一定要完全符合法律規定,否則就不生效力。

 

關於代筆遺囑的要件如下(民法第1194條):

1.遺囑人口述遺囑要旨

2.見證人三人以上,由一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

3.記明年、月、日及代筆人姓名

4.遺囑人及見證人全體一起簽名

 

打字可以嗎

從法條文義來看,似乎限制了要用手寫的方式筆記。但是現在科技發達,難道不能用筆電打字,反而可以省卻字跡難以辨認的風險?

 

關於此點,目前實務認為,民法第1194條沒有規定筆記的方式,所以只需將遺囑意旨以文字表明即可(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432號民事判決參照)。換句話說,即便是當場用筆電打字方式進行筆記,還是符合法定要件的。

 

口述的定義

「假設遺囑人事先撰擬遺囑文字,由見證人唸讀,遺囑人僅以點頭、搖頭或「嗯」聲

等或其他動作示意表達,而未以言語口述遺囑意旨,算不算符合『口述』要件呢?」

 

回答之前,先讓我們一起來思考一下,假設不由「遺囑人親自口述」的話,可能會有什麼情況發生。有沒有可能在場的其他人誤解了遺囑人舉動的真實意思,而讓這個美麗的錯誤就這麼繼續延續下去?

 

沒錯,實務見解也是基於「確保並得為互證遺囑內容係出於遺囑人之真意,以防止他人左右遺囑之意思或誤解遺囑人之舉動」這個因素,認為遺囑人必需用言語口述,不得其他動作示意表達(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326號民事判決參照)。

 

所以囉,筆者在這邊提醒大家,如果遺囑人立遺囑當時已無法開口說話,千萬記得不要選用代筆遺囑的方式,因為無法符合法定要件的遺囑,交代了再多,終究是一場空。

 

回到這則新聞本身,康男雖然有情有義的照顧了老先生一段時間,老先生也立了遺囑,找了包含林男在內的三位見證人,看似符合了代筆遺囑要件的2、3、4。但遺憾的是,就是因為老先生在書立遺囑的過程中,沒有親自口述遺囑要旨,而遭法院判定沒有符合代筆遺囑的法律要件,所以康男無法繼承(悲劇…)。

 

雖然,初始照顧老人家的心意,未必一定要求任何的回報。但讓老人家的心願能完整的被實現,也未嘗不是一種體貼。

 

再次提醒大家,書立遺囑前,記得先檢視一下法律規定的要件,務必確認遺囑書立符合法律要件,才能真正的降低之後訴訟的風險,即便訴訟產生,也才能確保遺囑人的心願能完整落實。

 

發表留言

分享此文:
  • 36
    Shares
Tagged under: 代筆遺囑, 民法第1194條, 遺囑

What you can read next

原來筆記的方式,和你想的不一樣!?-民法上關於遺囑「筆記」的解釋
人生最後一份作業的事前準備-如何著手書立遺囑
遺囑一定要經公證才有效?-關於遺囑效力,你該知道的事情

搜尋法律文章

最新法律知識文章

  • 夫妻財產分配

    民法1030-1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規定修正後,你該知道的事情

    分享此文:111Shares從上週五開始,幾乎每天打開新聞都有法律修正案通過,只見律師同溫層中...
  • 家事律師看「孤味」-想離,又離不掉的婚姻

    分享此文:869Shares看過「俗女養成記」的大家,相信對於陳嘉玲這個角色, 一定都不陌生。...
  • 東區羅姐的繼承人??-關於兩岸的繼承順位,你該知道的法律規定

    分享此文:447Shares紅極一時的藝人羅霈穎日前過世,生前一共擁有5間房產,除了3間落在上...
  • 確保自書遺囑有效的三個小訣竅

    分享此文:79Shares「律師、律師,現在大家都用電腦打字,幾乎都很少手寫文件了,那自書遺囑...
  • 一起讀新聞─出軌偷吃不用賠

    分享此文:100Shares新竹一名執業律師的妻子陳女在聯電擔任技術員,卻傳出陳女和聯電經理鄭...

文章分類

  • 婚姻
  • 未分類
  • 生活
  • 繳稅相關
  • 繼承
  • 親權
  • 遺囑

© 2015. All rights reserved. Buy Kallyas Theme.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