寵豬舉灶,寵兒不孝!已贈與的房產如何要回?
星期二, 09 7 月 2019
by 賴佩霞律師
住於新北市的李母,為讓獨子未來生活無憂,花了500萬元在新北市中和區買下一間房子給兒子,沒想到兒子成年後不僅未
- Published in 親權
Tagged under:
贈與,民法第406條,民法第412條,民法第416條,民法第1117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