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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方不付扶養費,我就可以不讓對方看孩子嗎?
星期三, 03 7 月 2019
by
賴佩霞律師
「律師、律師,對方超級可惡的,法院裁判我們離婚後,他應該每月給孩子15000元的扶養費,可是都沒有按時給,我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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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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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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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第1055條第4項,探視權,扶養費,民法第1116條5之1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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